服务承诺
序号 | 项目 | 服务承诺内容 |
1 | 水质 | 出厂水水质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,市政供水管网水质符合《城市供水水质标准》; |
水质信息定期公开。 | ||
2 | 水压 | 供水管网服务压力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等规定; |
因计划性停水或降低水压时,应提前24小时通知客户。 | ||
3 | 新装 接水 | 通过政企数据共享、实地走访、日常收集等方式,全力扩宽潜在用户信息来源,提前进行给水工程的勘查、设计、外线施工及政府部门审批手续的代办等工作,在具备通水条件后及时告知潜在用户,待潜在用户需要用水时,无需申请,当天装表通水。 |
4 | 抄表 收费 | 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标准,以贸易结算计量器具显示的用水量计价收费; |
采用多种方式方便用户缴费,并将缴费方式告知客户; | ||
承诺时限:每月20日至月底为抄表期,每月1日至月底为收费期,为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提供咨询,对用户提出的有关问题24小时内予以答复。 | ||
5 | 供水 保障 | 供水管道突发性爆管等明漏,应在接到报漏电话之时45分钟到达现场,并立即组织抢修; |
DN500及以下管道24小时内修复,DN500以上管道36小时内修复。 | ||
停水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,超过24小时的,采取临时措施向客户供水。 | ||
6 | 投诉 处理 | 客户的咨询与投诉,一般情况在1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,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; |
非本单位原因,无法处理的,向投诉人耐心作出解释。 | ||
7 | 社会 公益 | 发现客户用水突增时,第一时间(通知书、电话或短信等)通知客户; |
定期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,对于弱势群体,提供延伸服务; | ||
促进保护环境与节约水资源,引导社会节约用水,积极组织、参与节水宣传,并开放水厂参观(详细开放时间请关注公司网站、微信公众号)。 |